3月29日,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山东滨州市着力发展海上风电整机、叶片、主轴、大型铸件等风力发电全产业链装备,以及船舶用活塞、船舶用表面工程处理设备和锻件、海洋光伏组件和海洋油气开采管件,打造新能源装备千亿级产业集群。原文如下: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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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着力发展风电全产业链装备及海洋光伏组件 打造新能源装备千亿级产业集群

2022-03-31 10:36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月29日,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山东滨州市着力发展海上风电整机、叶片、主轴、大型铸件等风力发电全产业链装备,以及船舶用活塞、船舶用表面工程处理设备和锻件、海洋光伏组件和海洋油气开采管件,打造新能源装备千亿级产业集群。

原文如下:

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是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重要支撑,是我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推动新时代海洋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强国部署要求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结合我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由2021年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产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据统计,2020年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50.6亿元,列江苏、上海之后,居全国第三位。全省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全国的8.3%、4.7%、7.9%。大型散货船、豪华客滚船建造能力不断提升,游艇出口量约占全国的50%,先后交付了新一代40万吨超大型矿砂船首制船“天津”号、大型豪华客滚船“中华复兴”号等一批国际领先船型。海洋油气装备总装建造水平进一步提升,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交付量占全国的78%,建造了国内首座适合北极海域作业的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维京龙”号,世界最大吨位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P70”和国内最大作业水深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海洋石油119”在我省总装交付;参与实施中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液化天然气核心工艺模块建造能力显著增强。向新型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加速转型,交付“深蓝1号”“长鲸1号”等8座具有标志性的深远海渔业养殖装备;全国首座综合性现代生态海洋牧场综合体平台“耕海1号”、国内首个海上航天发射平台在我省投入使用。

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中国船舶集团海洋装备研究院、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等行业内重大创新平台在山东布局。建造了一批“国之重器”和重大装备,“蓝鲸1号”“蓝鲸2号”成功承担我国南海可燃冰试采任务,标志着我国深水油气勘探开发能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实施“透明海洋”“问海计划”等重大工程,蛟龙号、向阳红01、科学号以及海龙号、潜龙号等深海科考探测装备投入使用。

配套供应体系持续完善。省内重点配套产品取得突破,低速柴油机、甲板机械和船用曲轴等大型铸锻件产品研制能力大幅提升,中高速船用柴油机、综合电力推进系统等配套设备成功推向市场,内河沿海船用发动机占据国内60%以上的市场份额,突破了天然气发动机国家二阶段排放关键技术,成功配套长江运输船;三维数控弯板机成功解决了复杂曲面多维度板材冷弯加工“卡脖子”关键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国际市场占有率35%,船用涡轮增压器、船用电动机、海洋工程装备专用软管、锚链、绳索、铅酸动力电池、气囊、防腐材料等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青岛、烟台、威海三大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发展,产值占全省的70%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青岛形成了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企业与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态势,海西湾造修船集聚优势不断凸显;烟台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装备、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协调发展,形成了全国领先的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产业集群;威海形成了高端客滚船、远洋渔船及游艇等特色产品集聚区;济宁内河船舶基地加快发展,形成了长江以北最大的内河船舶产业集群;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船用动力装备产业加速壮大,东营海洋油气装备产业加快集聚。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关于山东省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山东省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设了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级绿色工厂,培育了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先后争取国家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多项政策支持。

(二)存在问题

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研发设计能力不足,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不够系统深入,仍以跟随模仿为主,高性能关键零部件或系统依赖进口;省内创新资源分散,协同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用合作互通机制仍不完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滞后。产品结构不优。与江苏、上海等省市相比,高附加值船型较少,缺乏大型集装箱运输船、大型气体运输船等高端船型建造能力;配套产业规模小、产品种类少,关键配套设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造船效率不高。高端船型设计能力不强,生产制造数字化水平较低,分段总组率不高;设计、制造与生产管理一体化水平较低,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薄弱。产业链衔接不畅。省内缺少畅通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机制,总装建造企业与材料、零部件以及配套企业和航运公司等船东、港口企业衔接不够。人才制约突出。行业吸引力不强,掌握关键技术的专业人员流失严重,战略型人才、复合型工程人才缺乏,招工难、用工贵、留人难的问题突出。

(三)面临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加快海洋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一是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对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产生新影响。全球贸易和产业分工格局深刻调整,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中日韩三足鼎立、竞争加剧态势明显;欧美掌握研发、设计和关键配套装备核心技术,产业链“卡脖子”风险上升,供应链安全问题凸显;国际海事组织安全环保新标准新规范不断推出,能源低碳转型趋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步伐加快;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对企业的盈利和生存能力造成严重威胁。同时,全球经济复苏,航运市场恢复,新船订单增长,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船、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需求强劲,为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二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既要继续深耕海外市场,同时要充分挖掘国内市场,培育新的增长点,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降低外部市场环境带来的冲击。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绿色低碳”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必选项”和“入场券”。深海、极地和南海资源开发、海洋权益维护形势日益紧迫,海洋强国、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等战略深入实施,对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全面提升设计建造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新时代海洋强省建设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山东最大的优势在海洋,最大的潜力在海洋。近年来,山东坚定不移实施海洋强省战略,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建设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核心设备自主化,打造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山东自然条件优越,海洋科研和产业基础雄厚,海洋油气、港口运输、海洋渔业、海上风电、海洋文旅等方面优势明显,聚集了中国船舶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招商局集团、中集集团、中远海运集团等一批海洋装备领域的大型央企,山东海洋集团正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海洋产业集团。“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在我省叠加,为山东打造国际领先的新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加快构建现代海洋装备产业体系、探索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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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行动部署,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海洋强省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对海洋的向往和需要,瞄准深海、极地、绿色、智能发展方向,着力攻克一批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国之重器”和“卡脖子”技术装备,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新型海洋工程装备产品体系,着力构建绿色智能、集约高效、安全环保的建造体系,着力完善产需衔接、龙头带动、配套协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全力打造山东半岛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聚集区,打响“山东海工”品牌,把山东建设成为我国环渤海地区船舶工业的重要支撑、全球领先的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二)主要原则

需求牵引,突出特色。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山东海洋强省发展需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海洋的向往和需求,充分发挥山东海洋资源优势、科技人才优势、制造业基础优势、产业应用与市场需求优势,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球具有引领作用的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型,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体系。

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瞄准“安全、绿色、经济、舒适”方向,着力推动设计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大力实施数字化提升和智能化制造。积极落实“双碳”战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设计、建造、管理、服务全过程,以“绿色”标准要求倒逼行业变革、产品迭代和模式创新,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沿链布局,协同发展。着力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造产业链共同体,加快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和要素合理配置,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装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机制,发挥总装建造带动作用,推动配套产业向高端攀升。

三核引领,多点支撑。聚焦打造山东半岛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聚集区,坚持陆海统筹、海陆联动,充分发挥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在总装建造、产业配套、协同创新、示范应用等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着力增强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德州、聊城、滨州等市的配套支撑作用,加强区域互动交流,推进区域协同联动,避免同质竞争和重复布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保持在全国的10%以上,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规模保持在全国前三位。海洋工程装备产值占全国的30%左右,内河船舶占国内市场份额的50%左右,游艇出口占全国的70%左右,船舶与海洋工程配套装备产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左右。创新投入持续加大,规模以上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保持在3%以上,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水平不断提升,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80%以上。大型集装箱运输船、大型气体运输船、高标准远洋渔船、绿色中大型高端客滚船、邮轮、豪华游艇、绿色智能内河船舶、新型江海直达船等高附加值船型实现突破,培育1-2型国际市场占有率超过35%的特色品牌产品,核心配套装备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海洋油气装备领先优势巩固提升,在海洋能源开发、海洋渔业、深海采矿、海上文旅、海上航天发射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形成新的领先优势。

三、区域布局

(一)突出“三核引领”

青岛市:着力推动以海西湾为核心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提档升级,进一步聚集国内外海洋装备领域优势创新资源,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性海洋装备创新基地。

烟台市:着力统筹芝罘区、高新区、蓬莱、海阳、龙口的岸线资源、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进一步做优做强海洋油气开采装备和远洋渔船,加快海上风电、深远海养殖、海洋文旅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发展, 着力打造全球海工装备名城。

威海市:进一步巩固提升在高端客滚船、远洋渔船、游艇、绿色修船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作用,大力发展海空天潜一体化系列装备,着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国际知名的特色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基地。

(二)强化“多点支撑”

济南市、日照市着力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用钢、海上风电主轴、法兰、气囊等;淄博市、潍坊市着力发展船用动力装备、锚链、船用电子设备、海上风电齿轮箱关键零部件等;东营市、潍坊市着力发展海洋油气钻采装备和海上风电装备;泰安市着力发展绳索、船板加工设备;济宁市着力完善集研发设计、总装建造、运营管理、维修保障为一体的内河船舶产业链,积极开展绿色智能内河船舶示范试点,打造全国领先的内河船舶产业基地;德州市着力发展海上风电叶片模具、船用电机等;聊城市着力发展高端游艇及配套产业;滨州市着力发展海上风电整机、叶片、主轴、大型铸件等风力发电全产业链装备,以及船舶用活塞、船舶用表面工程处理设备和锻件、海洋光伏组件和海洋油气开采管件,打造新能源装备千亿级产业集群。

四、发展重点

(一)特色高端船型

紧紧围绕海洋强省建设部署要求和我省基础优势,瞄准高技术、高可靠性、高附加值船舶,进一步提升船型开发、设计与建造能力。巩固提升大型散货船、高端客滚船、远洋渔船、平台供应船、高性能执法船等优势产品,加快发展大型气体运输船、中大型集装箱船、半潜船、多功能救援船、无人船、江海直达船等,突破发展极地船舶、大洋钻探船和多用途医疗船。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示范应用,为推动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发展绿色航运提供装备保障。支持发展中小型邮轮,推动游艇消费大众化发展,更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水上旅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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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洋能源装备

紧扣国家深海、极地等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海洋能源发展布局,推动钻采、处理等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生产,提升深水半潜式钻井/生产平台、极地冰区平台、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LNG)、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水下油气生产系统等成套装备的设计建造能力,加快推进海洋油气装备智能化发展,为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提供有力保障。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海水淡化综合利用平台,推动海上风电制氢、深水天然气水合物开发装备、海上碳捕捉及封存、清洁能源浮岛和海上浮式核电站平台等研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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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

围绕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新趋势和海洋资源开发新模式对海洋工程装备的新需求,积极开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前沿性技术开发研究。加快大型海洋设施一体化安装和拆解装备、大洋钻探船、海上火箭发射平台等研制。加强深海、极地矿产开发技术储备,加快深海智能采矿装备、极地浮式矿产开发船等研制。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海洋蛋白和亲近海洋的需求,有序推进深远海智能养殖网箱、大型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推动养殖产业发展走向深远海;积极发展海上文旅综合体、水下观光装备等,提升海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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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洋智能装备

瞄准国家维护海洋权益重大需求和我省“智慧海洋”建设部署,加强新型海洋核心传感器、水下无人航行器、智能水下机器人等器件与装备研制,推进工程示范应用。加强船舶智能系统总体设计,重点突破智能感知和监测、网络与通信、智能航行、动力管控等关键技术,发展船舶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开发信息和控制高度集成的新型船用设备,提升船舶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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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船舶与海洋工程配套装备

全面推进船用动力、甲板机械、舱室、电力电气、通讯导航等船用系统装备研发。大力推动LNG动力船舶示范应用,有序推进甲醇、氨燃料、氢燃料、生物燃料等新型动力研发应用,加快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用超高强度钢、超低温结构钢、高性能合金、新型复合材料等关键材料的研发应用,大力发展特种涂料和焊接材料,提升本地化配套能力,壮大产业规模。大力推进海洋综合试验场、测试验证平台建设,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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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国家和省有关重大专项,攻克一批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卡脖子”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聚焦绿色、智能、深海、极地等发展方向,紧盯产业前沿和市场需求,重点围绕深海油气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大型散货船绿色智能水平提升、绿色智能内河船舶、新型燃料船舶发动机、新型低速二冲程发动机、海上风电安装船、漂浮式海上风电、智能化深远海渔业养殖装备、船舶总装建造数字化转型、海洋装备测试与验证等领域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统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工程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衔接,促进全产业链整体跃升。

2.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国家和省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科研机构、产业创新平台等创新载体加快发展,积极争创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哈尔滨工程大学烟青基地等高校,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山东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发挥好海洋装备领域原创技术策源地和引领带动作用,强化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推动中国船舶集团海洋装备研究院、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创新中心、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等企业创新平台更好发挥服务企业作用,整合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3.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围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创业创新共同体等创新平台,着力整合用户资源、政策资源、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资源,构建协同攻关、深度融合的运行管理模式,推进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和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引导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向省内优质企业集聚。

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围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我省普通高校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特色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完善建立因地制宜、因才制宜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在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顶尖团队来山东发展,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二)制造模式转型行动

5.加快发展数字化造船。支持企业发展智能制造,以船舶分段制造为重点,提升数字化设计能力,优化切割、焊接、涂装等关键制造工序和流程,重点突破关键工艺和制造装备,加快推进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建设。推动建设行业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和营销中的应用,推动自主化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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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推行绿色造船。落实船舶行业绿色制造规范与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向高效、低碳、循环方向发展。鼓励造船企业升级改造高耗能高排放设备,在材料加工、焊接和涂装等制造环节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建设绿色工厂,推动清洁能源的厂区示范,降低能耗和污染。推动超高压水、激光、超声波等绿色表面除漆、除锈、除污技术应用。强化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环保治理水平。鼓励推广分布式控制等技术,实施能源消耗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实现能源管理数字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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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以提升船舶建造效率、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建造模式创新,构建涵盖船舶设计、造船订货、船舶建造、产品试验、生产管理和交船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体系,由单一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模式转变。加快发展面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链协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研发实验(试验)、工程技术、安装调试、综合集成、海洋网络与信息运营、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服务。培育市场化服务机构,围绕工业互联网、研发设计、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网络营销、管理咨询、供应链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服务水平。

(三)产业链条优化行动

8.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坚持沿链谋划,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产业链保障能力。按照“建造强链、特色建链、服务延链、配套补链”的总体思路和“7+2+2+1”发展重点,着力围绕做优大型散货船、高端客滚船、远洋渔船、特色邮轮和游艇、绿色内河船舶、海洋油气开采装备、船用动力设备7个优势产业“强链”,攻克一批关键配套技术装备,进一步巩固提升总装建造核心竞争力。围绕做大深远海养殖装备、海上风电装备2个新兴特色产业“建链”,强化全产业链培育,打造全国领先的深远海养殖和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围绕提升研发设计、服务保障2个能力“延链”,进一步增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能力,提升融资服务、售后保障水平。围绕构建1个支撑能力强的配套体系“补链”,加强甲板机械、通导设备、高强度用钢、钻井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水下设备等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培育船用发动机、压载水处理系统、船用曲轴、船用绳索、铅酸动力电池、防腐材料等一批特色配套产品,着力打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品优势产业集群。

9.完善产业链推进机制。全面推行“链长制”工作机制,发挥好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共同体作用,完善“链主”企业牵头会商、联盟单位合作交流、产学研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共同会商提出产业链合作项目、确定重点攻关产品(技术)清单、共建产业链服务体系。依托产业链共同体和“链长制”,进一步提升“链主”企业的带动力和竞争力,拓展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聚力打造政府引导支持,大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用户单位、总装单位、配套单位协调联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行业协会紧密协同的良好产业生态。

(四)质量品牌培育行动

10.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夯实质量标准技术基础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和计量保障能力,加强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体系和装备、计量设施的认证认可工作和质量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加强设计建造环节精度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和生产过程的现场监控,开发监控设备实时运行状态的远程运维平台,研究设备自诊断及故障预警系统平台,实现产品售后质量跟踪管理与服务。

11.打响“山东海工”品牌。瞄准市场需求,在大型散货船、远洋渔船、高端客滚船、豪华游艇、海上风电安装船、漂浮式海上风电装备、深远海养殖装备、海洋油气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等领域打造一批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质量优良、有较高信誉度的国际知名品牌,扩大新型燃料船用发动机、压载水处理系统等核心配套领域品牌影响力。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不断完善海外营销服务渠道和全球服务体系,打造品牌形象。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品牌,开拓品牌传播渠道,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借鉴上海海事展、大连海事展等海洋装备领域知名展会经验,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山东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展会。

(五)开放合作扩大行动

12.加大“引进来”力度。在中国船舶集团、中集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企业在我省现有布局的基础上,加大中央企业在省内的产业布局力度,拓展与中央企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已有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前沿技术国际领域合作,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全球研发机构。鼓励省内企业、科研院所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联合设计、技术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

13.加快“走出去”步伐。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提升海洋装备领域国际合作水平,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强化优势互补,探索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扩大开放机遇,持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骨干企业并购或参股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海外投资建厂、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实验基地和全球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将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作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之一,进一步完善省高端装备专班、现代海洋产业专班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强化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统筹解决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发展与机制创新中的重大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研究细化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

落实国家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用足用好国家和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政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省内政策统筹,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等方面,加大对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陆海联动投资基金等产业引导基金带动作用,吸引风险投资加大对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的投入。支持造船企业和船东用户联合开展船舶研发、建造、运营,探索与钢铁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上下游合作机制,深化在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形成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三)完善金融服务

完善政金企合作机制,定期向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推送优质项目,鼓励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差别化授信等政策。深入落实《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办法》,进一步扩大融资企业范围。推进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合理降低保费,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鼓励企业在对外贸易及相关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成本。

(四)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交通运输、海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船级社等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在船舶检验、海事管理、海域一体化登记等体制机制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完善海上平台、深远海智能养殖网箱、养殖工船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审验、登记管理以及海上交通运输等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船舶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完善产业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行业安全绿色发展。支持山东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打造成为服务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的新型智库、面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新型专业化服务商、开放合作共享的资源整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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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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