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芒市整市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本项目全部采用540W单晶硅太阳能光伏板组件,场址范围内总面积为40800亩(实际面积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其中光伏阵列区占地面积为40000亩,管理区占地面积为800亩。光伏板安置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根据光伏板下面养殖种类进行实际安装),使底部空闲土地可以配套发展光伏农业,如重点发展有机特色蔬菜、食用菌类和中草药的设施化生产,适度发展观赏苗木种植,提高单位土地产值和农产品的附加值等。同时也可发展光伏养殖业,将光伏和畜牧养殖相结合,在光伏板下养殖牛、羊、猪、鸡、鸟类或光伏渔业的淡水、淡水养殖及水面光伏等。
采购预算约72亿元。
采购范围: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在芒市800余个自然村内投资开发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用地实施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发电项目,项目拟定总装机容量为1600MWp。
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4年4月。
采购需求:根据芒政复[2022]41号,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具有相关经验的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实施主体。参与芒市整市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发电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要求响应人具备下列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09:00前;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中缅友谊馆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