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2021年商品煤和光伏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光伏产品共抽查生产领域4家企业、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绝缘试验、湿漏电试验、可接触性试验、接地连续性试验、反向电流过载试验等7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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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局公布2021年光伏产品质量抽查情况通报

2022-02-28 09:40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2021年商品煤和光伏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光伏产品共抽查生产领域4家企业、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绝缘试验、湿漏电试验、可接触性试验、接地连续性试验、反向电流过载试验等7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共抽查商品煤和光伏产品企业29家(生产领域企业4家,流通领域企业25家),抽查商品煤和光伏产品45批次,经检验,合格4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商品煤。商品煤共抽查流通领域25家企业、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灰分(Ad)、全硫(St,d)、挥发分(Vdaf)等3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光伏产品。光伏产品共抽查生产领域4家企业、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绝缘试验、湿漏电试验、可接触性试验、接地连续性试验、反向电流过载试验等7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和办法,持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商品煤等能源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本次未抽查到相关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状况,在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抽查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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