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厂区、生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具体拟利用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厂房屋顶及可用空地,使用面积约52622.15㎡,预计装机容量4050kWp。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厂区、生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头二电厂)位于山西省北部新兴能源工业与生态园林城市——朔州市境内。北距大同市116km,南距太原市 239 km,西南距朔州市市区13km。
神头二电厂一期工程于1987年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国家“七五”“八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以货贸形式成套引进原捷克斯洛伐克2×500MW亚临界、再热凝汽式机组,#1、#2两台500MW火电机组分别于1992 年7月和1993年10月建成投产,是当时山西省乃至华北地区第一座单机容量最大的火力发电厂,所生产的电能主要输送到山西电网。
神头二电厂原500kV升压站为四台500MW机组电量送出通道,2020年5月16日#1、#2两台机组改接晋北特高压配套工程新建恢河500kV升压站并投入运行,新建恢河500kV升压站为神头二电厂蒙西-天津南特高压电网输送通道,属华北电网调度。
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区、生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实施。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将光伏板安装于山西省朔州市神头第二发电厂,实际可安装面积由屋顶和地面。其中屋顶面积约44073.90㎡、平地面积约8548.25㎡,合计52622.15㎡。
本项目依托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体拟利用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厂房屋顶及可用空地,使用面积约52622.15㎡,预计装机容量4050kWp。工程所在地位于山西朔州市神头第二发电厂。
本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的形式,经多个组串逆变器输出汇流后接入交流汇流箱,经6kV箱变升压,通过6kV汇集线路接入6kV除灰配电室进行就地消纳。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并网光伏电站分界点为电站并网点:6kV开关柜(包含2台开关柜)、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购置(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定值保护设置第三方机构校核、电能质量检测报告、屋顶荷载检测等)、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涉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工程工期预计90天。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集团、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合同无法表述上述要求,可提供相应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