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MWp。项目主要利用农户屋面安装光伏组件,通过逆变并网接入公共电网,建设单户容量范围为20~50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最终接入380V公共电网,实现项目的全额上网。
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西安新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HSD-GC-GKZB-22-0009
2.2招标项目名称
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陕西省泾阳县、潼关县、兴平市、鄠邑区,共四个区域,屋顶数量约690个。其中泾阳县337个装机容量为11.06492MWp,潼关县78个装机容量2.35205MWp,兴平市90个装机容量3.02825MWp,鄠邑区185个装机容量3.55478MWp,总装机容量为20MWp。项目主要利用农户屋面安装光伏组件,通过逆变并网接入公共电网,建设单户容量范围为20~50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最终接入380V公共电网,实现项目的全额上网。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业主电站设备租赁签约、结算三方协议签约、接入申请等开工前所有手续办理,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并网箱、电缆等辅材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和验收,购售电合同签约、前期开发、设备、安装试验、验收等材料归档。
2.5建设/项目地点
陕西省泾阳县、潼关县、兴平市、鄠邑区
2.6计划工期
2个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28600000043415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2年02月09日15时03分—2022年02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3月0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