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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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示范应用

2022-01-25 10:07 来源: 天津发改委 

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示范应用。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推行数据中心绿色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提升电能使用效率水平。

规划还指出,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实现能量梯级利用,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

原文如下:

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 1

(一)工作现状 1

(二)面临形势 3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4

(一)指导思想 4

(二)主要目标 5

三、主要任务 6

(一)大力推动结构调整 6

(二)加强工业领域节能 7

(三)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9

(四)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10

(五)实施公共机构节能 11

(六)推进商业农业节能 12

(七)强化用能单位节能 13

四、重点工程 14

(一)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14

(二)能效提升系统引领工程 15

(三)余能高效综合利用工程 15

(四)通用设备节能改造工程 16

(五)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程 17

(六)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程 17

(七)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工程 18

(八)燃煤减量清洁替代工程 18

(九)节能管理智能升级工程 19

(十)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20

五、保障措施 21

(一)落实目标责任 21

(二)健全规章标准 21

(三)强化执法监察 21

(四)完善配套政策 22

(五)加强宣传引导 22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天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天津既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等历史性机遇,也面临产业结构偏重、资源环境约束等方面的挑战。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对从根本上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十四五”节能工作开展,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天津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现状

“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9.1%,能源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21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

1.节能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将能耗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按年度实施评价考核。建立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节能管理体系。

2.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4.4%,比2015年提高7.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6.1%,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4%。3家钢铁企业退出铁产能505万吨、钢产能570万吨。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3745万吨,比2015年减少794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40.8%下降到34.1%;天然气占比由10.2%提高到19.6%;非化石能源占比由2.7%提高到7.7%。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28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16.1%,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比达15.1%。

3.重点领域节能稳步推进。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培育146家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114家单位获批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建筑领域,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建成民用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分别为1200万平方米和500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占全市新增城镇建筑面积的70%,新建装配式建筑857万平方米。交通领域,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以上,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应用比例达到80.2%。公共机构领域,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381.6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2.2千克标准煤,比2015年分别下降14.3%和11.4%。商业、农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4.重点单位管理不断强化。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发布区域能评工作指南、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完成市、区两级节能审查项目896个,实现年节能量58.6万吨标准煤。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推动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进行能源计量审查238家次,将215家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为300余家单位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实现年节能量40余万吨标准煤。对468家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发现违法违规用能行为156项。

5.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项目64个,实现年节能能力55万吨标准煤。三星电子、亿昇科技、特变电工、林元机械等企业的技术产品入选国家能效“领跑者”、工业节能技术装备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恒隆广场、滨江购物中心等5家企业获批国家级绿色商场。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劳动竞赛活动,授予15个节能先进班组“天津市工人先锋号”、15名节能先进个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面临形势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和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全市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更加突出。当前,全市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产业结构偏重偏旧,新兴产业总体规模偏小;园区主导产业不突出,集约化水平不高;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还不完善,节能监察体系不健全,节能产业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虽然全市节能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和“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将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基础设施提升。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将不断加大,各领域节能降碳动力明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节能奖惩机制持续完善,全民节能意识显著提高,为“十四五”推进节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强化创新驱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适当增加管理弹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

表1“十四五”时期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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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内为“十四五”累计值。

2.标“☆”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平板玻璃(其中汽车用平板玻璃能耗修正系数参照GB 21340规定进行修正)、炼油、乙烯、水泥熟料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结构调整

1.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煤电、石化、煤化工、焦化、建材、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拟建“两高”项目深入论证,确保符合能耗双控指标要求。严格实施“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对不符合要求项目坚决停批。挖掘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强用能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2.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禁止投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淘汰类的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加快引育新动能。持续推动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广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

3.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燃关停。加大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光伏,有序推进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在工业、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幅提升城市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耗比重提升至38%。

(二)加强工业领域节能

1.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低碳改造。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和节能示范工程,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围绕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推广一批重大低碳技术,加强氢能利用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等创新研发和应用。力争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减碳行动,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2. 实施智能制造赋能传统产业。深入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三大行业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两大重点领域,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推广先进节能技术集成优化运用,利用先进智能控制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工具,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深化“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带动形成5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推出一批全国知名的创新标杆,上云用云工业企业达到1万家。

3. 提升通用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制定低效落后电机、锅炉、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实施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无功补偿、电能质量综合治理等节能改造,提高风机、水泵、空压机等拖动系统效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加快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稀土永磁同步电机、高效换热器等节能型设备。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开展在用锅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到2025年,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三)推动建筑领域节能

1. 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标准颁布实施,从建筑节能产品、设备、体系、技术水平、产业配套设施等角度,全面推动新建建筑能效提升。严格标准执行,完善建筑节能联动监管机制,确保新建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100%执行。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满足要求的新建建筑数据成功上传,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掌握公共建筑用能情况,提升大数据分析与使用效率。

2. 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既有住区停车、充电及电梯等设施建设,推动“绿色社区”建设。积极倡导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在农村住宅中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继续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鼓励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3.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施工等技术应用,降低建设过程能耗。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钢结构应用比例。推广装配化装修技术,稳步提高装配化装修比例。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试点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和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设备应用。合理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积极促进京津冀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

(四)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1. 开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客货运运输结构,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高效运输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绿色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打造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绿色港口建设在京津冀地区形成示范效应。探索建立以铁路外部集中输送、新能源车内部配送的公铁联运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完善开放互联的韧性公路网络,加强与北京、雄安新区快速联系。构筑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推进堵点改造,提升城市客运效率。加快推动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合理引导、规范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2. 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推进建设集约绿色基础设施,深化运输结构调整,推广应用低碳型运输装备。鼓励应用低能耗、低排放的大中型高级客车,加快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车辆推广应用,推广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适用、经济型客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高重型货车、集装箱拖挂车等节能高效车型比例。以公交车为重点,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环卫清扫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

3.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优化交通大数据资源共享、分析,提升交通通行效率。推广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无线射频识别、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等,提高运输生产能效。建成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综合交通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提升数据质量和信息共享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服务水平。推动车联网应用管理云平台建设,发展无人递送、无人巴士、共享出行等场景应用,力争2025年建成“人—车—路—云”高度协同体系。

(五)实施公共机构节能

1. 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示范应用。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推行数据中心绿色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提升电能使用效率水平。

2.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深化绿色办公和生活方式,提升信息化政务水平,推广电子化、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继续推行绿色公务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大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3. 强化能耗定额标准应用。推行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各区实行能耗双控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属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特点,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加快推进“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实现能耗定额、建筑设施设备信息、空间环境质量、能源资源消耗采集在信息化平台的深度应用。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工作。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推进商业农业节能

1. 加强商业民用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的完善,促进绿色旅游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实施绿色采购、倡导绿色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推广应用智能家电、“全电厨房”,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应用,推广普及智能家居技术,提高家庭电气化水平。

2. 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农村节能管理水平,扩大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循环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生产机械化步伐,更新淘汰老旧、高能耗的农业、渔业机械,推广使用电动车辆、节油、节电、节煤机械设备,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提高日光利用效率。鼓励农村住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规范农房建设标准,将节能、绿色、环保等功能融入农房建设,提高农房品质。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七)强化用能单位节能

1.夯实能源管理基础。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在线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开展电平衡、热效率测试,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深入挖掘节能潜力。

2. 提升用能管理水平。推进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及能效“领跑者”评选活动,树立先进标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建立节能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节能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加大节能领域失信信息社会披露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开展节能自愿承诺活动,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自觉履行节能义务。

四、重点工程

(一)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全面推行区域能评,严格执行项目能评,做好区域能评和项目能评的制度衔接。推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试点示范。鼓励重点产业园区实施能量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动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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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效提升系统引领工程

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实现能量梯级利用,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推进热电机组运行系统优化改造,实现机组安全、清洁、高效、节能、灵活的运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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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能高效综合利用工程

推广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高效凝结水疏水装置等技术,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在钢铁、石化、电力等行业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重点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率达60%。推动LNG冷能综合利用,探索LNG冷能综合利用新模式、新路径、新技术,围绕服务工业配套、冷热交换和冷链物流等产业需求,拓展冷能应用场景,有序推进一批效率高、效益好、效果优的冷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冷能综合利用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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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用设备节能改造工程

重点推进锅炉、电机、配电变压器、内燃机、照明等通用设备节能改造和系统能效提升。加快在用锅炉节能改造,提高锅炉运行热效率。推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和变压器。到2025年,全市燃煤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升5个百分点,累计推广高效电机100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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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程

加大对现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跟踪管理,力争在重点行业全面参与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遴选推荐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的企业、园区纳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发挥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绿色发展自愿协议机制,鼓励企业发布绿色发展报告。到2025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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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低碳水平。完善基于实际运行效果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对已建成的被动式低能耗示范项目开展运行效果评估,总结项目实施经验,进一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三步走”战略,建设一至两个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项目,做好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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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工程

严格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规范数据中心选址和布局,确保与区域能耗双控目标相衔接。加快推进绿色数据中心示范,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服务器设备应用,提升IT设备运行能效水平。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实现余热综合高效利用。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控制在1.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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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燃煤减量清洁替代工程

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改燃关停力度,提高煤炭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动燃煤自备机组改燃或关停;科学调控本地煤电机组运行负荷,严格管控煤电机组耗煤;加强钢铁、炼焦、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领域减煤限煤。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力争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21%左右,非化石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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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能管理智能升级工程

加快信息化手段、大数据节能模式等应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和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规范能源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制度,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强用能基础设施与互联网、5G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融合与升级改造,服务智能工厂、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创建,到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先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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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绿色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普及节能环保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扶持专业化节能服务机构,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鼓励园区、大型公建、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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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将能耗双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建立预警调控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对进度目标完成滞后的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指导。

(二)健全规章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研究出台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后评价、能耗在线监测、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筑设计、能源领域5G应用技术等标准。

(三)强化执法监察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培育专业节能监察队伍,构建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明确市、区节能执法权限和裁量权基准,形成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工作体系。建立节能监察长效机制,将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探索开展涵盖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管理及行业节能标准的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

(四)完善配套政策

完善并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对超过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召开专题论坛、技术展示、推广交流和线上云课堂等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政策,推广节能产品。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商业团体、公益组织作用,表彰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行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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