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海陆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电投达坂城公司签署预收购协议书,公司拟以不低于10.25亿元的价格,出售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回笼资金,更高效聚焦主业,初步测算将产生当年投资收益约1000万元。
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潍坊协高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潍坊协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阜城县汇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台海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汉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鄱阳县博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石城县马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市南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美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瑞峰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宏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无锡雷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共12家全资子公司和卢氏县瑞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拥有约156.45MW光伏项目(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约141.7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约14.75MW,具体以尽职调查为准)。
公告表示,本次出售的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