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援某国12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项目实施任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援某国12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项目实施任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3C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物资2020-033
项目名称:援某国12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项目实施任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备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8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前期调研咨询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等服务。3.9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关联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关联关系是指,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1日 至2021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3C室
方式:电子邮件(具体内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商务部援外评标中心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北里乙73号(丽水湾畔家园,联系电话:010-5135688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凡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格式见附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文件邮寄事宜。
2.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需随附以下文件的扫描件:
2.1加盖公章的申请函。
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并确认符合要求后1个工作日内以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出席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