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东方日升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称,目前,公司持有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4亿股股份,占江苏斯威克总股本的69.08%。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苏斯威克约1.4亿股股份(占江苏斯威克本次转让前总股本的52.49%)转让给由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深燃鲲鹏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拟共同出资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的交易总价为18亿元。
同时,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江苏斯威克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促进江苏斯威克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为顺利推进前述交易,交易各方同意在转让前需完成对江苏斯威克的股权调整。拟将持有的江苏斯威克2.49%股份,以江苏斯威克2020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3845元/股)作为定价基础,转让给远卓投资、远图投资、远方投资三家江苏斯威克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斯威克16.59%股权。
公告表示,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深圳燃气的深度合作,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协助公司打开华南市场,进一步扩展业务版图,从而实现资源的积累与市场占有率的扩大。
据悉,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EVA(乙烯和醋酸乙烯共聚物)、灌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绝缘材料、太阳能灯具、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橡塑助剂、户用终端系统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电力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行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