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主体绿色转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遵循绿色国际规则、优化绿色监管服务、提升绿色发展信誉。其中包括,支持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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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两部门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通知

2021-07-20 11:53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 

7月16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主体绿色转型、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遵循绿色国际规则、优化绿色监管服务、提升绿色发展信誉。其中包括,支持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参与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开展对外投资项目环境评估和尽职调查,识别潜在环境风险;推进绿色施工,注重采用环境友好的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做好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加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等。


原标题: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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