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梳理上报2021年内 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文件指出,为加强全省电力供给保障能力,落实好“保障电力供给 的第一责任”,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绿 色能源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经研究,现就梳理上报 2021 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通知》同时指出,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梳理上报2021年内可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采用“光伏+”复合光伏模式,突出“光伏+生态修复、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碳中和产业园”等试点示范。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客观评估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可执行性,开工时间明确具体。对支持性材料不齐全的项目,结合实际情况提交补充说明或承诺,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