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500万千瓦左右。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计划,以光伏发电、风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
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加快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东营、滨州、潍坊等时盐碱滩涂地和济宁、泰安、菏泽、枣庄等市采煤沉陷区,重点打造鲁北千万千瓦级盐碱滩涂地、鲁西南百万千万级采煤沦陷区光伏基地,支持“风光储输一体化”发展,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集中式电站。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
有序推进新通道建设,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形成“三直三交”特高压受电格局,新增接纳省外来电能力800万千瓦;配套建成投用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可再生能源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适时启动第四条特高压直流通道研究论证。
文件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