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粤水电发布公告公布,其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粤水电”)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政府签订《洛浦县新能源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书》。新疆洛浦县人民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洛浦县规划光伏区域内开发光储一体化项目,装机容量平价150万千瓦,用地面积5万亩,总投资约60亿元。新疆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此次拟在新疆洛浦县光伏项目开发规划区内规划开发光伏储能项目装机容量平价150万千瓦,用地面积5万亩,配套建设升压汇集站接入国家电网,同步配套不低于建设规模15%的储能装置,或根据洛浦县风资源情况开发相应等量的风电项目替换15%储能项目,可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配套建设。项目规模:装机容量平价150万千瓦,项目拟分期建设,在取得发改委备案核准和国家电网批复同意接入电网的条件下,12个月内完成投资建设(不可抗因素除外)。
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