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上海清算所支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六家发行人,成功完成首批“碳中和”债券发行登记,总发行规模为6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储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建设。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我国将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动实现“碳中和”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2021年1月4日,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也将落实“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列为重点工作。推进“碳中和”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有力举措,彰显了大国的责任和担当,对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上海清算所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作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截至2020年末,上海清算所累计为1758亿元绿色债券提供发行登记服务,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金融债等。2020年以来,上海清算所多次下调、减免绿色债券业务费用,助力发行人绿色债券业务创新。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加强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提升绿色债券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同时,积极推动培育绿色投资理念、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工作,与各方一道丰富绿色金融体系,为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原标题:上海清算所支持首批“碳中和”债券发行登记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