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陕西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要求新能源企业按照近三年平均发电小时数的15%参与市场交易(保量竞价部分),而“保量保价”部分即光伏、风电保障利用小时数分别降至1250小时、1700小时;上述两部分之外的电量视为超发电量,即在保障小时数以及市场交易电量之外的发电量部分,按当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外送平均价格的10%进行下浮,再由电网进行收购。
全文如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3小时前
阳光电源3小时前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3小时前
汉中市发改委4小时前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4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5小时前
华中能监局5小时前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19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小时前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国家能源局10分钟前
正泰新能Astronergy4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4小时前
电网头条5小时前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20小时前
通州市人民政府21小时前
能源新媒24小时前
国新网昨天
北极星电力网昨天
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昨天
陕西发改委2小时前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21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05月16日
陕西省碳中和技术发展协会04月08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2月25日
光伏們02月19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2月18日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02月18日
白水县发改局02月14日
光伏們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