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不断加快,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受国家补贴资金结算周期影响,我省2018年7月1日后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补贴资金无法按时发放到位。为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推动户用光伏产业发展,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主动作为,会同省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2018年7月1日后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补贴结算事宜。
会议中对我省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进行了梳理统计,截至目前并网时间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之间、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共有21.98万千瓦,相关补贴资金尚未结算。经会议各方共同商定,我省2018年7月1日之后,经国家能源局公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到位之前,由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月先行垫付。据统计,截至目前省电力公司已结算补贴资金超过4000余万元,涉及用户3万余户,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在职责范围内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并网接入、电费结算、全额消纳等方面持续加强监管,持续推动清洁能源规范、健康、高效发展。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回应群众诉求研究解决我省户用光伏项目补贴结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