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
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结合华中区域实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电话:027-88717613
传 真:027-88717600
附件:1.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9月4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