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0-08-3089)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盛家墩梁南侧1.招标条件本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青铜峡市华能雷避窑光伏发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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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MW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0-08-11 14:09 来源: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8-308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盛家墩梁南侧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青铜峡市华能雷避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盛家墩梁南侧。

2.2 规模: 100兆瓦 。

2.3 建设工期:预计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工期自施工准备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且向招标方交付全部监理文件日止,另包括施工单位完成质保工作的监理。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的标准,达到国家优质工程。1)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 2)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5%,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8%,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3)项目达标投产要求:应依据NB∕T 32036-2017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进行达标投产初验,且性质为“主控”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不大于5%,性质为“一般”的“验收结果”,“基本符合”不大于8%。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从监理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施工准备工作、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工程、进场道路工程、光伏发电系统、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辅助及临时工程,调试工作,配合第三方质量监测,原生态恢复、环保设施、水土保持、尾工尾项、电气设备到场验收、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达标投产、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4个及以上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全过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2.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4个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8月11日9:00时起至2020年8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青铜峡市华能雷避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6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51-8360122

电子邮件:lxl509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裕武

电话:400-010-1086 转8407

电子邮件:hnzbzyw@163.com

原标题:华能宁夏青铜峡雷避窑灰场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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