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及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格9905.2216万元,单价为3.27元/W。其中,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批复容量为30MWp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容配比1:1进行投标、设计、报价。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容量为298.77kW。详情请见以下招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及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为预招标,须经华能集团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批复容量30MWp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容配比1:1进行投标、设计、报价。本项目拟采用以下方案:
1)组件采用组件采用多晶硅330W及以上或单晶硅390W及以上,多晶组件转化效率17.%以上,单晶组件转化效率19.5.%以上;
2)支架形式全部采用固定支架,支架最低高度离地面为500mm;
3)逆变器形式全部采用组串式或集散式;
4)光伏电缆采用铜芯电缆:
5)动力电缆采用铝合金电缆:
2.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298.77k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及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
1.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
1)光伏场区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包括通水、通电、通讯、通路、场地平整等】、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备品备件、运维工器具)、项目管理、调试、首年土地租金、林地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费、调试(含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联合试运转调试等)、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技术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服务、水保工程及环境工程等;
2)建安工程(含材料、基础、组件支架安装、电气接地接线安装、道路、围栏、场内架空线路等);
3)配合各类手续(水保验收、环评验收、并网验收、安全验收、职业病验收、办理土地手续、环评等手续,消防验收;
4)地勘、勘测定界、地形图费用包含在EPC合同中,据实结算。
2.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
1)光伏设备、配电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并安装,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防孤岛装置、全部电缆、10KV级电缆头、MC4光伏专用设备、光伏支架及附件、电缆桥架及附件、电缆保护管、接地线材料,电缆防火材料、消防器材、光伏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材料等;
2)各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及整体调试,发电。负责与地下配电系统的接口、调试、切换等全部工作内容。
3)负责全部设备、材料的长途运输,短途倒运,上楼垂直运输,脚手架的搭建及拆卸,材料保管、安装、保护,大楼已形成的道路、屋面工程、外墙装修等成品保护以及其他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太谷3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及华能山西低碳技术研发中心屋顶光伏工程的投标人: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二)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总承包业务经营范围。
在上述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1)如果投标人为勘测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如果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0万元;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3个1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或5年及以上设计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备一个30MW及以上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担任过经理或副经理(附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6日9:00起至2019年8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9:00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