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监能市场〔2019〕43号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各直调电厂:
按照《关于印发实施华北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电监市场〔2008〕112号)(简称“两个细则”)、《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574号)要求,华北、北京、天津和冀北电网电力调控中心完成了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2018年12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计算与统计工作。2019年1月29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2018年12月份“两个细则”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明细清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两个细则”总考核费用和总补偿费用分别为6278万元、6522万元。
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
按照《关于开展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模拟运行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490号)(下称“490号文”)的要求,2018年12月7日,9日华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开展模拟运行试结算。
其中,12月7日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未开展交易;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整体调峰市场费用529.3万元。其中,新能源应分摊208.8万元,火电应分摊320.5万元。按照490号文要求,免除新能源分摊费用后,整体调峰辅助服务费用320.5万元。
12月9日,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蒙西电网与京津唐电网达成日内交易。京津唐电网共12台机组中标,中标电力20万千瓦,产生调峰费用6.8万元。京津唐电网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整体费用170万元,其中,新能源应分摊22万元,火电应分摊148万元。按照490号文要求,免除新能源分摊费用后,整体调峰辅助服务费用148万元。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574号)(下称“574号文”)要求,12月31日,华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启动试运行结算。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未产生交易;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费用2.34万元。按照574号文要求,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31日华北市场及省网市场调峰服务及分摊费用按照50%进行结算,实际结算调峰服务费用1.17万元;12月31日产生考核总费用19.23万元,按照574号文要求,在参与市场的火电机组之间分摊。
我局对以上结果进行了审核。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对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18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结果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结果予以正式发布。
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各发电企业2018年12月份“两个细则”及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费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1月31日
附件:
12月31日京津唐市场结算汇总表
原标题:京津唐电网2018年12月份“两个细则”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