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近期在南京中院密集开庭。在周二的开庭中,亿晶光电方面的律师表示,在他们认可的时间范围内,他们愿意与投资者达成和解。这意味着,公司方面愿意对一部分投资者进行赔偿。公司方同意调解12月11日,多名投资者诉亿晶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在审理过程中,亿晶光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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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同意赔偿投资者

2018-12-14 10:51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陶炜

亿晶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近期在南京中院密集开庭。在周二的开庭中,亿晶光电方面的律师表示,在他们认可的时间范围内,他们愿意与投资者达成和解。这意味着,公司方面愿意对一部分投资者进行赔偿。

公司方同意调解

12月11日,多名投资者诉亿晶光电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在审理过程中,亿晶光电方面的律师做出了愿意进行和解的表态。

投资者向亿晶光电索赔要上溯到公司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 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这份处罚决定,成为投资者向亿晶光电索赔的依据。根据公司于今年12月6日发布的公告,目前公司已经收到3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35171088.17元。

在12月11日的庭审过程中,亿晶光电方面的律师与投资者方面的律师在虚假陈述揭露日等多个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对于投资者方面的多项要求并不认可。但公司方面的律师也表示,在他们认可的时间范围内,他们愿意与投资者达成和解。根据公司方面的表述,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符合他们认可的时间范围,此类投资者可索赔。

对公司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尽管公司方面已经有了愿意赔偿投资者的表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遭到的3500万元索赔就会全额赔付。综合来看,该部分索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有限的。

根据记者此前了解到的信息,投资者方面的律师有很多是把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25日之间买入并在5月25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认定为可索赔对象,而这一范围并未受到上市公司方面的认可。如果这一范围后续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则此范围内的投资者将很难拿到赔偿。届时,3500万元索赔额有很大一部分将不会兑现。

另外,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仍在继续推进,如果勤诚达方面顺利获得公司控制权,投资者索赔能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将更为有限。


原标题:亿晶光电同意赔偿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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