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新疆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示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的通知》,对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本文摘取了光伏电站部分。原文如下:各发电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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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光伏电站)

2016-11-30 15:41 来源: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日前,国家能源局新疆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示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的通知》,对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本文摘取了光伏电站部分。

原文如下:

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现将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调度中心或我办联系。

调度中心联系人:阮睿

联系电话:0991-2920476

新疆能源监管办联系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0991-3631331

原标题:关于公示2016年二、三季度新疆电网 “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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