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建〔2016〕38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09〕55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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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6-08-11 14:50 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建〔2016〕38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09〕55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1〕439号),现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111201-可再生能源”科目。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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