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电站的民用以及更大范围的普及上,一些地方政府正充当着专车运营商的角色。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出台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在3年内选择1000户有条件的居民屋顶,建设总量约5兆瓦的户用型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与此同时,西安市在最近出台的促进光伏应用的意见中,也提出了一系列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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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光伏普及的现实途径

2015-09-15 10:27 来源: 《太阳能发电》杂志 作者: 张广明

在光伏电站的民用以及更大范围的普及上,一些地方政府正充当着“专车”运营商的角色。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出台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在3年内选择1000户有条件的居民屋顶,建设总量约5兆瓦的户用型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与此同时,西安市在最近出台的促进光伏应用的意见中,也提出了一系列基于居民应用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目标。

地方政府这一转变的背后,凸显出在经济下滑的背景中,寄望于通过发展工业屋顶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模式正遭遇着越来越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激活居民光伏市场,可能成为更现实的选择。

而在民用光伏的普及中,地方政府扮演的角色,以及展现出来的业务模式,从某种程度上与眼下正在兴起的“专车”等互联网应用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也即通过一定的资金补贴来人为创造前期的市场需求,以推动该应用或产品在更大范围的普及,并逐渐激活和形成真正源自市场自发的需求。

当然,地方政府之所以肯不遗余力的推广民用光伏,主要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这种方式扶持本地的制造业。尽管这很容易引起诸如“地方保护”之类的质疑,但从大的逻辑来看,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本身也需要尽最大努力去遵循和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否则,则很难实现其所期望的良性循环的目的。

无论是业主自建,还是出租屋顶由别人来投资建设,都只是居民光伏普及的一个途径。另一个或许更易广泛推广的方式,则是各种以光伏电站为标的的金融投资产品的开发。

抛开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法律风险不论,与其他金融投资品比较来看,光伏投资品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投资过程中的透明。

这是光伏金融投资品在未来的普及中最大的竞争力所在。

基于光伏电站运维的智能化趋势,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手机等终端随时知晓投资标的项目每日的发电量等信息。这种公开、透明,将成为光伏金融投资品最大的安全保障,也是其吸引投资者兴趣的主要卖点。

一、地方政府:居民光伏的“布道者”?

在居民光伏应用的普及方面,地方政府似乎正充当着“布道者”的角色。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表示,将出台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在3年内选择1000户有条件的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

资料显示,这是该省继两年前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后,在大力推广居民光伏应用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无独有偶,西安市也于近日发布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其中特别提到,将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到2017年底,示范镇光伏应用规模不少于10兆瓦,农业农村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少于60兆瓦。

就现有情形来看,在宏观经济走势很可能较长时间内处于低迷的情况下,寄望于利用工业屋顶来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似乎越来越不现实。毕竟,对于一个回报期高达25年的投资而言,需要承担的高风险不言而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类似南昌这种发展居民自用光伏的模式,则显得更为务实。

当然,在地方政府不遗余力推广民用光伏的背后,希望以此扶持本地制造业的意图也非常明显。而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展现出来的业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与眼下正在兴起的“专车”等互联网应用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也就是通过一定的资金补贴来人为的创造前期市场需求,当推动该应用或产品在更大范围内普及后,逐渐激发和形成真正的源自市场自发的需求。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控制不出现利益寻租以及对整个产业秩序带来负面的影响,则可能是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这一模式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

这无疑需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操作流程来予以保证。

否则,一旦在应用推广中出现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影响后续电站正常运营的情况,就可能将最终坏了地方政府精心布局的这步好棋,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局面。

地方力推

作为光伏大省之一,江西在推广光伏应用方面,可谓不遗余力。

继两年前推出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后,南昌市近日宣布,将推出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南昌市计划2017年底在全市建成1000户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则包括居民自建模式和政府同意组织建设模式,以及鼓励各地创新探索其他有效率的建设营运模式。其中,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由县、区当地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和廉租房等工程,统一组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给予投资补助。

为了推进此次示范工程,南昌方面表示,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将补助分别发放给居民或县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设单位。

除了南昌之外,同属省会城市的西安,日前也推出了推进光伏应用的措施。

根据西安发布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将按照2015年60兆瓦、2016年70兆瓦、2017年70兆瓦左右规模布局,到2017年底,建成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50个,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居住小区)1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不少于200兆瓦。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西安发布的实施方案中,与南昌类似,也特别提到了要发展居民光伏应用,包括发展重点示范镇光伏发电、农村光伏发电等。

西安表示,将支持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旅游文化名镇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镇利用建筑屋顶、农业大棚、废弃土地、荒山荒坡、滩涂、鱼塘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促进城镇化建设。到2017年底,示范镇光伏应用规模不少于10兆瓦。在农村光伏发电方面,支持农户利用院内空闲可利用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都市农业温室大棚和其它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群众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到2017年底,农业农村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少于60兆瓦。

布道者

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工业用电由6月份的增长0.7%转为下降3.3%,这是该数据继3月、4月负增长以来,年内第三个负增长的月份。其中,轻工业用电量微降0.4%;用电权重最大的重工业用电,则一改过去三个月连续回升的态势,增速降至-3.8%,重归负增长。

来自媒体的报道则称,这与四大高耗能行业的生产形势有很大关系。业内人士介绍说,7月份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速同比下降4.9%,与6月份相比回落了3.6个百分点。其中,化工用电量同比增长2.3%,建材用电同比下降8.5%,黑色用电同比下降12.4%,有色同比增长1.3%。

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在宏观经济走势不明朗,以及很可能较长时间内处于低迷的情况下,寄望于通过发展工业屋顶来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可能并不太现实。毕竟,对于一个回报期需要高达25年的投资而言,需要承担的高风险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类似南昌这种发展居民自用光伏的模式,则更为务实。

不过,南昌模式是否会被更多的地方认可,也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根据南昌此次推出的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于居民自建模式的工程,由居民或受托方从目录中自行选择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提供“一站式”服务。这一模式,仍然延续了该省此前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实施思路,即对于希望享受政府补贴的居民而言,必须从政府事先定好的供应商目录范围内选择组件、逆变器以及EPC等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企业。

上述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结合入围工程供应商目录的企业名单,则可以基本得出结论,地方政府之所以大力推动民用光伏,主要目的还是在于扶持本地的光伏制造业。

显然,这很可能会带来“地方保护”的质疑。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某种程度上,这一推广模式与眼下正在兴起的“专车”等互联网应用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也即通过一定的资金补贴来人为创造前期的市场需求,以推动该应用或产品在更大范围内的普及,并由此逐渐激发和形成一种源自市场自发的需求。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防范出现利益寻租以及对整个产业秩序的负面影响,则是左右这一模式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这需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操作流程来保证。”

上述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在推广中出现由于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影响后续电站正常运营的情况,可能最终将坏了地方政府布局的这步大棋,而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局面。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尽最大程度地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才能确保达到其所期望的良性循环的目的。

二、光伏投资品的优势:透明度

除了自身利用或者出租屋顶外,另外一个民用光伏的普及方式,则是吸引民众参与投资各类以光伏为标的的投资品。

对于光伏企业而言,推出投资产品的渠道也算丰富,既可以利用传统的银行、信托、基金等渠道,也可以利用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众筹等工具。

具体来看,二者也各有利弊。

对于传统的信托等渠道,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始终存在,这也意味着光伏企业在最终的收益率兑现上要承担着较大的责任。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渠道而言,尽管各项监管规则正陆续出台,但如何避免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这两大悬在头上的“达摩利克斯”之剑,则是关键。比如,在“非法集资”的认定中,就包括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照来看,对于一个存续期高达25年的光伏电站而言,无论通过哪种互联网金融方式,都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投资人与电站存续期期限错配的难题。这也就意味着,其间肯定要有若干次对投资人所购买的份额进行回购,而这可能已经符合“非法集资”的认定条件了。

抛开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论,在与其他各种投资品的竞争中,光伏投资品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投资过程中的透明。

这将是光伏投资品在未来的普及中最大的竞争力所在。

众所周知,对于任何一种金融产品而言,衡量其价值的主要有三个关键点,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

在安全性方面,基于光伏电站智能化的趋势,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手机等各种终端及时知晓每日的发电量等数据。这种公开、透明,将是光伏投资品的最大安全保障,也是吸引投资者兴趣的主要卖点。

渠道的优劣

资料显示,近一段时期以来,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规政策正密集出台。继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时隔24年后重新发布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意图重新厘清股权众筹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区别。

有媒体还报道称,关于股权众筹和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管理办法即将分别公布。其中,股权众筹项目融资额上限将设定为300万元,而非公开股权融资的项目融资额则没有上限限定。

依照这一规定来看,适合光伏电站的,可能只有非公开股权融资了。

梳理各种公开信息来看,未来的监管趋势可能是,股权众筹必须有牌照才能经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虽然不用牌照,但在融资的对象以及方式上将大大受限,包括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这意味着,就现有的互联网金融而言,“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这两大罪名,仍将是不能被突破的红线。

有业内人士就表示,P2P最容易被扣上的罪名名就是非法集资存款,而股权众筹则最容易撞上非法发行证券的红线。为规避碰触非法集资的红线,项目就不能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因此,一些平台所必须的注册方式,其目的就是把不特定浏览对象变成特定对象而规避风险。

此外,在“非法集资”的认定中,还包括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照来看,对于一个存续期高达25年的光伏电站而言,无论通过哪种互联网金融方式,都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投资人与电站存续期期限错配的难题,也必然意味着中间肯定要有若干次对投资人所购买的份额的回购,这可能已经符合“非法集资”的认定条件了,因此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规避。

与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的信托等渠道面临的法律上的风险,则要小得多。但其所面对的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却始终存在,也意味着光伏企业在最终的收益率兑现上,要承担着较大的责任。

透明度的优势

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自2010年左右开始崛起以来,2015年一季度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预计2015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用户将达到4.89亿人,渗透率达到71.91%。而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2014年,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65252款,较2013年上涨39.28%,全年共有6个月份的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超过5500款。

上述数据表明,对于光伏的投资品而言,将要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就现有的趋势来看,随着宏观经济放缓带来的企业盈利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后者所对应的各个投资品的风险也在上升。而就未来的监管趋势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将是大势所趋。具体而言,则是在整个投资流程中的信息披露方面。

基于此,不论是为了应对监管要求,还是投资者处于大环境下的投资风险规避,投资品如何做到在整个投资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将成为关注点之一。而这,恰恰是光伏电站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的。

因此,对于光伏电站而言,完全可以基于智能化运维的趋势,使得投资者通过手机等终端及时知晓项目每日的发电量等信息。这种公开、透明,将是光伏投资品最大的安全保障,也是吸引投资者兴趣的主要卖点。

原标题:居民光伏普及的现实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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