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4年32号公告,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电网公司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高效和经济等特点,成为国家新能源政策重点扶持对象。据徐州市供电部门统计,徐州目前已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个人有21户,仅上个月就新增加5户,预计还将以每年50%左右的速度迅速增加。徐州市国税七分局迅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与徐州市供电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增加发票供票资格,目前各项税收政策已落实到位。

首页 > 市场 > 正文

徐州国税与供电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 落实光伏发电税收政策

2014-08-27 16:58 来源: 徐州日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4年32号公告,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电网公司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高效和经济等特点,成为国家新能源政策重点扶持对象。据徐州市供电部门统计,徐州目前已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个人有21户,仅上个月就新增加5户,预计还将以每年50%左右的速度迅速增加。

徐州市国税七分局迅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与徐州市供电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增加发票供票资格,目前各项税收政策已落实到位。

原标题:徐州国税与供电部门签订委托代征协议 落实光伏发电税收政策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