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海省的信息显示,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将在政府有关部门主导下由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共同建设。该科研中心将包括新能源综合规划实验室、光伏并网检测技术实验室、光伏并网运行控制实验室、光伏材料与设备研发室、太阳能发电系统实证实验室和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研究室等6个实验室。由光伏上下游主业所衍生出来的检测、运维等业务,正在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新热点。觊觎者并不只有青海,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在内的许多地区,都对这一领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过,与依靠地方政府力推的青海模式相比,目前其他省份还未有实质性的动作,青海可谓抢占了一定的市场先机。但可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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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衍生业务:谁主沉浮?

2014-08-18 09:53 来源: 《太阳能发电》杂志 作者: 张广明

来自青海省的信息显示,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将在政府有关部门主导下由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共同建设。

该科研中心将包括新能源综合规划实验室、光伏并网检测技术实验室、光伏并网运行控制实验室、光伏材料与设备研发室、太阳能发电系统实证实验室和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研究室等6个实验室。

由光伏上下游主业所衍生出来的检测、运维等业务,正在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新热点。觊觎者并不只有青海,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在内的许多地区,都对这一领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与依靠地方政府力推的青海模式相比,目前其他省份还未有实质性的动作,青海可谓抢占了一定的市场先机。

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内电站存量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衍生业务领域的争夺势必将更加激烈。对于地方而言,这无疑既是保证其现有先发优势又是做大光伏产业链的双赢之策。

在对这一新兴业务的争夺战中,有一些因素可能需要各方关注和重视。

首先,在拓展模式上,是更多依靠企业的自发力量,还是政府强推,可能需要思考。

其次,对于有意在此领域发展的地区或企业而言,拥有一定规模的终端应用作为前期市场培育的基础,是必备条件。而对于一些拥有先发优势的地区而言,如要继续保持优势,则可能需要在管理透明度和简洁、简化市场手续方面多做努力。

无论是在商业模式、并网运维甚至对部分设备的需求方面,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决定了其衍生业务也必将以不同的业态而发展。届时,可能会在东西部各自催生出不同的市场,二者或将并行不悖。

衍生业务将成下一个竞争焦点

随着一些省份在终端应用领域建设的逐步脱颖而出,其聚集焦点必将进一步放大至整个产业链,并将加大在衍生业务方面的竞争程度。

随着光伏电站存量市场的逐步扩大,围绕着由此产生的产业链上下游的检测、电站运维等衍生服务,或将成为新一轮竞争的焦点。

最新消息显示,青海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局分别与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签订了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设任务书。

根据相关规划,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项目集产、学、研、用于一体,主要承担光伏产品研究、光伏并网运行控制、发电系统测试、新能源消纳送出、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的“五位一体”的科研任务。这一项目,也被看作是该省进一步巩固在地面电站的先发优势以及做大光伏产业链的必然之举。

更多信息还显示,除了青海之外,其他省份对围绕着光伏产业上下游而衍生的检测、运维等服务,也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在上海市此前发布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提出了将把光伏现代服务产业作为发展重点。

无独有偶,另一兼具制造业以及终端应用优势的省份——浙江省,也提出将加大在产业标准以及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平台方面的建设力度。

地方力推

来自青海省的信息显示,近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听取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设及今年光伏电站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在此次座谈会上,青海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分别与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签订了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设任务书。

根据相关规划,这一科研中心包括新能源综合规划实验室、光伏并网检测技术实验室、光伏并网运行控制实验室、光伏材料与设备研发室、太阳能发电系统实证实验室和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研究室6个实验室。

对于此次建设光伏产业科研中心的背后动因,青海省表示,要建成并巩固全国重要的光伏制造业基地和最大的光伏发电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相关领域科技研发,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青海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超过310万千瓦,占全国总光伏并网电量的一半以上,并计划“十二五”末并网容量将超过500万千瓦。

不过,对于青海而言,要继续维持其在地面电站中的先发优势,同样也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面临的,就是来自同样具有资源优势且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其他西北省份的直接竞争。

而更大的不利因素,则来自于与高速建设并不匹配的就地销纳能力,以及较弱的区域电网调节能力。

对于西部各省而言,在资源禀赋条件几近相同的情况下,电网的后续建设以及就地消纳能力,正是决定其未来光伏电站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下一个竞争焦点

除了青海之外,其他省市在围绕光伏行业上下游的衍生业务方面,也均有着各自的考量。

在上海市此前出台的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则明确将光伏现代服务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包括促进光伏产品制造和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培育光伏产品设计、标准制定、检测认证、并网运行、工程建设和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兴业务。

与此同时,上海还表示,将重点支持光伏领域的关键技术开发、核心装备研制、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新技术产品的示范应用等。

而在加强标准制定、支持光伏认证检测平台建设方面,上海则表示,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国家级光伏检测中心,在太阳能电池检测、设备和系统测试、电池标准测试等方面,为国内光伏企业提供高端服务。

与上海类似,浙江也将重点放在了认证平台建设方面。

综合来看,无论是青海还是上海等地,虽然也开始围绕着检测、并网、运维等衍生业务布局,但就具体的业务重点而言,也略微存在着一些差距。

以青海为例,在此次建设的光伏产业科研中心中,与并网相关的研究占了很大的篇幅。按其规划,新能源综合规划实验室、光伏并网运行控制实验室及光伏并网检测技术实验室等三个实验室,将统一命名为青海省光伏发电并网技术重点实验室。

青海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方参与”的原则,从今年起,青海计划用3~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青海省光伏领域专业研发水平,建立青海省在国内乃至国际光伏发电及并网技术研究与测试领域中的科技引领地位。

而包括上海等其他地区,则更多把当前重点放在了制造业的检测认证以及终端的电站建设、商业模式等方面。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一些省份在终端应用领域建设的逐步脱颖而出,其聚集焦点必将进一步放大至整个产业链,并将加大在衍生业务方面的竞争程度。

衍生业务的三大关键

对于这一新兴领域而言,无论是采取政府强推方式还是市场自发的方式,最关键的是要提供一个开放的市场环境。

无论是中上游的制造业还是下游的终端应用,随着存量市场的扩大并初步成型,围绕其所形成的衍生业务,也必将成为下一个竞争热点。

公开信息显示,一些省份已经开始进行相应的业务布局。而就现有信息来看,有以下三大因素值得关注。

分庭而治

尽管出于市场拓展的需要,监管部门已经开始有意模糊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的界限。但细分来看,二者无论是在商业模式、并网运维甚至对部分设备的需求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决定了其衍生业务也必将以不同的业态展开。

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并网等因素,现有的终端电站的区域发展格局可能将长期存在下去。即,东部以分布式为主,西部以地面电站为主。而无论是从已经开始的业务布局还是需要的业务支撑来看,在衍生业务发展上,中西部地区可能会形成两条并行且具有各自差异的发展主线。

在这一大背景下,具有地区优势的省份,无疑将成为衍生业务的赢家。

以西部为例,青海省已经提出建设该省的光伏科研产业科研中心,并已开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如果青海省仍能维持并进一步扩大其在地面电站方面的先发优势,无疑将为其科研中心项目的建设提供支撑,并在衍生业务布局上同样取得先发优势。

而从中东部来看,包括上海、浙江在内的许多省份,正逐渐从终端应用领域脱颖而出,也具备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与此同时,上述省份也恰恰已经将此作为关注的业务重点,这为其下一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条件。

先发优势如何维持

随着衍生业务领域成为关注重点,其竞争也必将日益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有意在此领域发展的地区或企业而言,拥有一定规模的终端应用作为前期市场培育的基础,将成为必备条件,这就要求其确保所在区域的电站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

从现有市场发展态势来看,西部地区的竞争压力将更大。

虽然,西部有些地区依靠较早的市场先机具有了一定的存量规模优势,但在整体装机规划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其他地区在短期内也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两者的整体竞争差距,正在由此逐渐缩小。

从长远来看,对于西部地区而言,消纳能力以及并网条件,仍是决定其后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随着一批特高压电网项目的建设,具有并网优势的省份将获得更大的增长潜力。

对西部有利的消息是,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加强风能、太阳能发电基地和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要发展远距离大容量输电技术;今年要按规划开工建设一批采用特高压和常规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降耗增效。

此外,还有消息称,国家电网已定下年内开工建设“两交两直”特高压线路的计划,分别为:淮南——南京——上海、雅安——武汉交流工程;宁东——浙江、酒泉——湖南直流工程。

因此,对于西部地区而言,位于上述拟建设或是后续规划电网辐射区域内的省份,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无疑将拥有更大的潜力。

而中东部地区的竞争力,除了直接的扶持政策外,可能还需要包括在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相关的流程方面加以改进,比如,更为直接、简洁和透明。

模式问题

从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的建设来看,采取的是由政府主导的模式。

在近日青海省召开的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上,青海省科技厅等部门分别与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签订了青海省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设任务书。青海省表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更是科技创新驱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科技研发的主力军作用,集中精力把青海光伏产业科研中心打造成开放式、现代化、多元化的科技研发、支撑、服务基地;要加强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推动青海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显然,青海也认识到,对于这样一个新兴领域而言,企业的主体作用不可或缺性,只有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才能共同将蛋糕做大。

不过,对于这一新兴领域而言,无论是采取政府强推方式还是市场自发的方式,最关键的是要提供一个开放的市场环境,无论是市场的准入门槛方面,还是扶持对象的选择方面,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为各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随着电站存量规模越来越大,围绕下游服务所产生的运维、金融等方面的业务,将前景无限。但就目前而言,这一领域仍然处在做蛋糕而不是分蛋糕的阶段。

原标题:光伏衍生业务:谁主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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