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13]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财 政 部
2013年11月19日
财政部11月19日
财政部11月18日
北极星电池网11月18日
财政部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10月16日
财政部10月08日
国家财政部09月23日
财政部08月27日
驻南非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08月01日
浙江光伏市场2023年05月25日
亚洲光伏展2021年12月21日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3年12月02日
中国新能源网2013年11月29日
长城证券2013年11月28日
北京商报2013年11月27日
PV-tech2013年11月27日
经济参考报2013年11月27日
亮报2014年10月08日
《太阳能发电》杂志 张广明 吴军杰2014年04月28日
办公室、省能源局2014年02月10日
人民政协网2014年01月08日
中电新闻网2014年01月0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13年12月19日
中国能源报2013年12月16日
中国石化杂志 韩华明 张培2013年1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