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4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实施2013年度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经营计划,拓展太阳能电站新的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拟由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万事兴”)投资约2601.1万元在江阴市万事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既有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建设3.24MW屋顶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发电主要出售给上述两家企业使用,余电部分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正在申请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文件,项目资金为爱康万事兴自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24MW屋顶电站的公告》。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所涉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81000394244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季海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350万元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00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的研究、开发、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太阳能器材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爱康万事兴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股权比例
出资额 (人民币)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60%
900万元
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0%
600万元
合计
100%
1500万元
公司对爱康万事兴的控制结构图如下: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江阴市爱康万事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0%
60%
截止2013年7月31日爱康万事兴总资产13,503,195.64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503,195.64元;负债总计0元;2013年1-7月爱康万事兴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3,195.64 元。
江阴万事兴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兴金属制品”)成立于2005 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股东发起人为江阴市万新贸易有限公司和万事兴(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阴市澄杨路1001 号,注册资本50 万美元。公司专业生产碳素结构冷轧带钢,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新产品开发与研制能力雄厚,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先后获得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阴市十佳企业”、“江阴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江阴市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无锡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万事兴金属制品同爱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目前公司在青海、新疆、辽宁等地进行大型地面电站的业务开拓,同时在江苏、安徽等地进行分布式发电的筹备工作,分布式发电因可广泛应用于厂房、住宅、商业大楼等建筑物顶部,在能源危机和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下降具有广泛的市场应用空间。2013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是公司在分布式发电领域的首次尝试,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其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一年,在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按公司内部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601.1万元,运行期2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308.8 万度,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2391.2 吨、二氧化硫18.3 吨,预计年均利润176.8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71%。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拟申请国家资金补贴,尚需取得地方发改委的批准。
2、本项目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的补贴标准尚未正式确定,上述估算是按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存在政策落地后上网电价调整的不确定性。
3、该屋顶租赁期较长,存在业主未来生产的发展与屋顶光伏电站是否会产生矛盾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