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针对个别媒体有关广东汉能“金太阳”项目不实报道发布声明,声明中表示,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10MW光伏发电项目被列入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并获核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厂区屋顶安装、铺设等条件限制,广东汉能厂区实际完成了5.18MW,并已并网发电。广东汉能已于2012年12月将补贴资金2637.25万元退回河源市财政局。
以下为声明全文:
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注意到个别媒体关于广东汉能“金太阳”项目的不实报道,特声明如下:
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10MW光伏发电项目被列入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并获核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厂区屋顶安装、铺设等条件限制,广东汉能厂区实际完成了5.18MW,并已并网发电。该项目首批财政补贴资金3850万元于2012年11月拨付至河源财政局与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的共管账户。由于广东汉能厂区屋顶未能满足该项目10MW的全部容量,广东汉能于2012年12月将补贴资金2637.25万元退回河源市财政局。
为切实落实“金太阳”工程的建设,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与农夫山泉河源基地签订合同,将10MW项目没有完成的4.82MW容量建设地址变更至农夫山泉厂区。该变更已于当月正式报送广东省发改委并被受理。目前,该4.82MW项目已铺设完毕,正在申请竣工验收和并网。待广东汉能10MW“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网发电后,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将再申请拨付剩余的补贴资金。
特此声明。
广东汉能光伏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