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已经正式发布。《规划》包括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阐述了2011年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及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指出,将加快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鼓励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同时支持建设以“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的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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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 分布式光伏发电获支持

2012-08-07 12:45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 

日前,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已经正式发布。《规划》包括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阐述了2011年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及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指出,将加快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鼓励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同时支持建设以“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

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加快 国内应用市场开始启动

在快速增长的国际市场的带动下,我国已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制造产业,2010年光伏电池产量占到全球光伏电池市场的50%。在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方面,我国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光伏电池效率不断提高,晶硅组件效率达到15%以上。非晶硅组件效率超过8%,多晶硅等上游材料的制约得到缓解,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光伏发电制造产业链。在大型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和“金太阳示范工程”推动下,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开始启动,规模化应用的格局正在形成。

太阳能热利用日益普及,应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太阳能热水器沿市场化道路快速发展,在广大城市和农村建筑应用广泛,“家电下乡”进一步扩大了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我国真空集热管具有较强技术优势,中高温集热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具备产业化发展的条件。到2010年底,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使用总量达到1.68亿平方米,年替代化石能源约2000万吨标准煤。

《规划》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重要电源。“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较大规模。建立适应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的电网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30个新源微电网示范工程,综合太阳能等各种分布式发电、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发挥分布式能源的优势,解决电网不能覆盖区域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入户率达到50%以上。

多元化利用 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5000万千瓦

按照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太阳能资源优良、无其它经济利用价值土地多的地区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同时支持建设以“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支持利用光伏发电解决偏远地区用电和缺电问题,开展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示范。加快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城市和乡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房和太阳灶。

到2015年,太阳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化石燃料5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10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装机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并网和离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

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8亿平方米。

太阳能利用布局和建设重点是:

1、太阳能发电

按照就近上网、当地消纳、积极稳妥、有序发展的原则,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荒漠化等闲置土地资源的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光伏电站;结合水电开发和电网接入运行条件,在青海、甘肃、新疆等地区建设太阳能发电基地,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模式。

积极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在有条件的城镇公共设施、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等安装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可直接为终端用户供电的优势,推动光伏发电在经济性相对较好的领域优先得到发展。支持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城镇地区,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并与生物质能等其它新能源和储能技术结合,建设多能互补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

支持在偏远的无电或缺电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提高缺电地区的供电能力。鼓励在通信、交通、照明等领域采用分散式光伏电源,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地沿黄河平坦荒漠、甘肃河西走廊平坦荒漠、新疆吐哈盆地和塔里木盆地地区、西藏拉萨、青海、宁夏等地选择适宜地点,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提高高温集热管、聚光镜等关键技术的系统集成和装备制造能力。

2、太阳能热利用

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纳入国家有关惠民工程支持范围,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灶、太阳房等设施。积极推进太阳能示范村建设,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力度,推行农村太阳能浴室,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应用规模,每年支持农村公益性太阳能热水器及供热系统建设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建成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在大中城市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物的结合应用,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太阳能热水工程,每年支持建设1000万平方米。进行太阳能海水淡化以及太阳能采暖、制冷试点示范,为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沿海城市缺水问题和大规模中高温工业应用摸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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