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袁花镇当地群众及公司员工对本公司环保情况产生的误解,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现公布公司排污相关的事实、数据:
公司在2-5期电池车间扩建之前,由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估中心进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估,省环科院审核,形成《浙江晶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书》(此报告书可在环保网站查看)。
一、公司厂区周围的袁硖港河水域水质已不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主要因为DO、CODcr、BOD5、氨氮、氟化物已超标5倍以上,袁硖港河水域受污染严重,河流中的DO、CODcr、BOD5、氨氮超标原因可能由于区域内农业面源及农村居民污水排放河流所致,氟化物超标的原因是区域内其他企业未对初期雨水进行处理所致。
二、评价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检查因子均能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
三、公司2-5期电池车间项目投产后,晶科公司严格按照海环审函(2010)06号批复的各项要求做好工业"三废"的处理,增建2期和3期污水站,污水经处理后全部排入管网,不直接排入本地河流,且每个车间配备5座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有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局政府网站联网,时时接受环保部门监控;每次环保局现场检查,进行废水、废气取样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达标排放。
四、晶科公司各项环境污染物处理指标均达到环保批复规定的各项要求,并未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五、晶科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受国际证监会的核查,社会责任指标是上市公司必查的一项硬性指标。
特此声明!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对于此次的晶科事件,有人说周边其他工厂也有污染,只是晶科树大招风而已,人口一词,我们能相信的是谁?世界前十大光伏企业,中国企业占了大半,我们的生产能力这么强,我们的污染又有多少,很多时候人们都只看到利益,像晶科这种企业也有这样的事件,那么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光伏企业的管理,治污能力又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