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其中包括多项能源相关任务: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相关阅读: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GW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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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2021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2021-02-23 14:4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其中包括多项能源相关任务:

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

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相关阅读: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GW以上!2021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

原文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13个方面374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0.7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全员劳动生产率9.8万元/人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34%。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13﹒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7﹒启动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

(1)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发挥磁约束聚变等基础科学优势,争创新的国家实验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建设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4)积极创建合肥滨湖科学城。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5)启动“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6)组建运行未来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开工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7)制定省科技创新“攻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动态扩容升级“攻尖”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8)实施500项左右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难题。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9)制定实施新阶段江淮人才政策,加快推进平台聚才、政策引才、资助育才、创新用才、服务养才等五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等。

(10)完善人才培养、流动、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外办等。

(11)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型人才集聚平台,备案一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新建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7家,新引进和扶持提升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投资集团等。

(12)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新培育高技能人才5万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18﹒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1)支持领军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落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3)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4)组建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5)提升安徽创新馆枢纽平台功能和服务企业能力,培养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6)精心办好中国(安徽)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市政府。

(7)扩大技术转化小试和中试基地布局,新增2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8)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国控集团等。

(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0)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等。

(11)新培育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等。

(12)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3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三、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19﹒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

(1)开展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设计,编制10个以上产业链供应链图谱,实施一批补链固链强链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2)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集群群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3)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在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智能制造工艺等方面实施一批工业“四基”补短板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4)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成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2/3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肥海关等,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

(6)加强助企纾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设立稳企业保就业纾困专项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20﹒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1)实施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等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加快大众安徽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系列项目落地见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外办、江汽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蔚来汽车中国总部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4)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发优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5)深化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6)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立实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开展2020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加快布局第六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加强陶铝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布局,培育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1﹒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扩大制造业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创建绿色工厂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加快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5)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7)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1)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政府。

(3)高标准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矿局、省税务局等。

(4)新建5G基站2.5万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建成5G应用场景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40个,新增“皖企登云”企业6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7)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8)支持线上经济“枢纽型”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9)推进“中国声谷”扩园增量提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着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

23﹒拓展消费需求。

(1)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汽车、家电等实物消费升级,培育康养家政托育等服务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2)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培育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件左右,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20个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3)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加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5)提质升级文旅消费,建设一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矿局等。

(6)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7)扩大“互联网+”新型消费,启动建设省级电商直播创新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8)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

(9)扩大节假日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4﹒扩大有效投资。

(1)加强“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民生保障等领域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00个以上、竣工7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建成安庆—九江高铁,开工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南京段,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02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开工建设芜宣高速改扩建、太湖至蕲春高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交控集团等,芜湖、宣城、安庆市政府。

(4)建成固蚌、芜黄高速和池祁高速池州至石台段,实现县县通高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省交控集团等,蚌埠、芜湖、宣城、池州、黄山市政府。

(5)制定实施高速公路“县城通”推进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控集团等,亳州、阜阳、六安、黄山市政府。

(6)加快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7)开工建设亳州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亳州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8)开工建设蚌埠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蚌埠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9)建立全省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等,合肥市政府。

(10)开展巢湖流域排洪畅通安全、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淮委、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11)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等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

(12)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完成投资125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用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等。

(14)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1)加快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争取增加国际航空货运班线。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2)加快芜湖(京东)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等,芜湖、宣城市政府。

(3)加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等。

(4)持续扩大中欧班列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等,合肥市政府。

(5)支持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港航集团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6)制定并实施新一轮港航资源整合方案,进一步做大做强省港航集团主业和临港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等。

(7)提升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等,马鞍山、芜湖、安庆市政府。

(8)实施冷链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全省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库,积极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9)推进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合肥、宿州市政府。

(10)实施县城配送投递设施提档扩面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11)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2)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实施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建成符合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3200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数量达22万户。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工商联、省农科院等。

(4)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完善后续配套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6)统筹运用公益岗位,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27﹒保障粮食和耕地安全。

(1)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9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格补充耕地入库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

(3)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

(5)制定《安徽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工作,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完善与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

(6)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现代种业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

(7)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年末生猪存栏1408万头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8﹒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

(2)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特色农产品保险占比达23%。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争取认定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推进农村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5)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3家,新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万名。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持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8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

29﹒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开展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县域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等。

(2)提质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等。

(3)进一步健全农村快递物流寄递体系,“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4)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完成农村改厕40万户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5)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1%和81%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7)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8)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9)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继续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内完成率达到80%。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0)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30﹒深化农村改革。

(1)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3)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新增集体经济强村15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5)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开展改革的村达7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31﹒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

(1)继续推进14个重点协同事项落地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省地矿局、合肥海关等。

(2)深度融入G60科创走廊建设,开展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参与制定和实施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方案,实施一批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合肥、芜湖、宣城市政府。

(3)推进长三角跨省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合肥—新沂高铁安徽段、滁州—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马鞍山—南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马鞍山—镇江(扬州)城际铁路安徽段。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快共建世界级港口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引江济淮集团、省港航集团等。

(5)加快共建世界级机场群。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6)建设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加快白鹤滩—浙江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芜湖至铜北、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送出等重点电网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

(7)全面落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实现60类高频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化应用,扩大与沪苏浙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扩大居民服务“一卡通”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分类规划建设五个“区块链接”,建设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深入论证谋划“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推进“一圈五区”发展提标升级。

(1)提升合肥都市圈能级,有序推动都市圈扩容提质,编制合肥都市圈“十四五”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合六经济走廊和合淮、合巢、合滁产业走廊产业链布局,持续实施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发展规划,推动合巢产业新城建设,开展合滁产业发展前期研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淮南、滁州、六安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3)构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平台,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合肥、蚌埠、芜湖市政府。

(4)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引领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加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政策集成,提升产业承接平台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7)深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等,宣城、黄山市政府。

(8)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9)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3﹒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1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启动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防洪体系建设、内涝治理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人防办、省地矿局等。

(3)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4)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新建城市绿道500公里,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5.2万个,建成充电桩1.5万个。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

(5)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筹集公租房2916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4.92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6)依法稳妥在人口较大县城开展街道设置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七、深化重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4﹒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1)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健全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一流制定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20个专项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公布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在全省推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企业注销+行政许可注销”联动办理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省税务局等。

(5)加快智慧监管建设,建成“互联网+市场监管”系统(一期),加快推进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等。

(6)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达25%,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措施应用率达30%。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优化提升“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充实监测评价指标,开展监测评价,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自主承诺”登记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9)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丰富“跨省通办”线上专区服务内容,实现开具户籍类证明等74项事项“跨省通办”。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医保局、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等。

(10)深化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马鞍山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1)加快开发园区“标准地”改革,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各市政府。

(12)拓展和优化“四送一服”平台,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政策及时精准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5﹒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推动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产业运营基金。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业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担保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3)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汇聚和有序共享开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36﹒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

(1)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整合,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国有企业上市进程和骨干员工持股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等。

(3)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建设,不断提升“两类”公司规模实力和经营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等。

(4)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5)推进省以下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健全地方税体系,做好税收法定和税制改革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在我省顺利实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7)深化农商行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信社。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8)推动更多企业首发上市。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证监局等。

(9)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证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10)扩大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融资覆盖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37﹒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1)健全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完善“皖企服务云”平台功能,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培育300个“专精特新”及“冠军”企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3)持续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民营经济“双百”表彰。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

(5)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

38﹒全面展开自贸试验区建设。

(1)实施自贸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建立赋权特别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新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推进通关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5)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选择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商品试点实施。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海关。

(6)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实施。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海关。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7)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8)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加快发展处于供应链前端的现代服务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9)启动建设一批联动创新区。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9﹒扩能升级对外开放平台。

(1)支持合肥空港综合保税区申建,推动安庆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等。

(2)推进合肥、芜湖、安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4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芜湖、安庆市政府。

(3)推动阜阳、九华山、芜宣等机场口岸开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等,阜阳、芜湖、宣城、池州市政府。

(4)高水平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世界制造业大会执委会成员单位。

(5)高水平举办“六百”项目对接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外办、省台办、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侨联等。

(6)办好世界显示产业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7)筹办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8)加强对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台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台联、合肥海关等。

(9)加强港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港澳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海关等。

(10)加强侨务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侨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联等。

(11)聚焦RCEP、中东欧“17+1合作”、德国等重点国别地区,积极拓展国际友城关系,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外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侨办、省侨联等。

40﹒推动外贸外资稳定发展。

(1)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产能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地矿局等。

(2)把握RCEP市场开放机遇,加大对协定成员国市场开拓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4)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5)推进合肥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合肥市政府。

(6)推进合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市政府。

(7)推进蚌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蚌埠市政府。

(8)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外办等。

九、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41﹒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1)深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深化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3)深化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8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

(6)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7)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等。

(8)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矿局等。

(9)加强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矿局等。

(10)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等。

(1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500吨。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等。

(12)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继续开展化肥施用定额制试点,2021年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负增长。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科院等。

(13)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促进生物基可降解替塑产品研发推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

(14)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电力公司等。

(15)实施污染防治精细化差异化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等。

(16)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2﹒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制定实施升级版方案,开展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等。

(2)持续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3)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长效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管理机制,健全禁渔执法监管网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健全“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6)加强天然林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7)实施一批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

(8)实施一批重点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9)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10)扩大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黄山市政府。

(11)完善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沱湖流域基础信息“一张图”绘制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

(12)完善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合肥、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13)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43﹒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减碳。

(1)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编制省级碳排放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3)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等。

(4)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5)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

(6)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8)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9)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十、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4﹒促进教育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

(1)启动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

(2)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暨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99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5%。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积极争创3个以上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72%,非贫困县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成率达50%。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6)巩固和完善加强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政策,确保全省各地中小学(含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7)支持各县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育人质量提升计划,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修改完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9)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遴选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项目,开展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分类达标示范建设,100所以上中职学校达到B类学校办学水平,其中部分学校达到A类学校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加强高校基础学科和高峰学科建设,出台支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若干政策,重点支持10个左右I类高峰学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11)系统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修订完善特色、应用型、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

(13)筹建安徽特殊教育学院。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4)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建设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持续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等。

(15)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5﹒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扩大援企稳岗扩就业支持性措施覆盖面。分类定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多渠道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开展“2+N”招聘活动,分行业、分群体举办招聘会,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多渠道全方位搭建线上对接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残联等。

(3)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新职业推广应用力度,开展针对性培训,支持发展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5)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各市政府。

(7)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各市政府。

(8)启动养老服务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建设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强化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46﹒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3)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4)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5)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阜阳、安庆市政府。

(6)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7)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医保局等。

(8)完成2.6万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

(10)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建成3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7﹒提升文化建设水平。

(1)启动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合肥市政府。

(3)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4)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淮北、宿州市政府。

(5)推进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6)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第十三届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宣城、黄山市政府。

(7)繁荣发展广播影视事业,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广电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8)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芜湖市政府、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9)繁荣发展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4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出台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完善“网络化+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社区现代化治理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力争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5)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0年),深入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6)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等。

(7)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

(8)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10)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11)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援藏工作队、省援疆指挥部。

十一、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49﹒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倡导竞争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等。

(4)推广省地方金融“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稳妥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稳妥化解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7)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8)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50﹒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标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实施药品安全对标提升行动,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三角区域药品检查员合作培养机制,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建设自然灾害救援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31个县(市、区)的农村应急广播民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全省60%县区应急广播建设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

(10)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省地矿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51﹒加强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

(1)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武警总队等。

(4)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5)精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6)加强双拥优抚工作,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强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位5万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力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持续深化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发展壮大一批军民通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十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2)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3)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各市政府。

(4)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政府。

(5)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等,各市政府。

(6)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阵地,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三、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1)全面实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省级行政权力再精简20%。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4)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5)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6)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7)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8)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监局、省地震局等。

(11)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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