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 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 22 号)要求,我局梳理了属于豁免范围且已取得电力业务许 可证(发电类)的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 无异议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依法注销其电力业务许可证(发 电类)。
公示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核对附件中的企业信息,如有信息错 误或遗漏,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姜薇
联系电话:021-2316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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