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6 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合肥太阳能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8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公司使用了累计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19 年 11月 20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9,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 年 9 月 4 日归还 3,000 万元,2019 年 10 月 17 日归还 3,500 万元,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剩余 30,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