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党发〔2017〕37号)、《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

首页 > 政策 > 正文

浙江余姚: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度电补贴

2019-01-15 09:18 来源: 余姚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余党发〔2017〕37号)、《<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17〕7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发电量补助。现将此批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余姚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

2、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单位应是余姚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并按设计要求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4、项目经相关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运行正常。

二、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电网企业出具的2018年度内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6、首次申报的单位另需提供购入主要设备(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及工程决算。

三、其他事项

1、余姚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材料按本通知“申报材料”中所列次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进行确认。

联系人:徐立科,夏雪芬 联系电话:62831698、62831697

电子邮箱:65425821@qq.com。

附件:

1.余姚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11.jpg

2.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12.jpg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余姚市光伏发电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