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光储充”市场?(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光储充一体化电站”ID:gh_a9aa886c1241)峰谷电价表(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表1:江西电网销售电价表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1分钱。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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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江西光储充市场

2019-01-04 09:47 来源: 光储充一体化电站 

江西的“光储充”市场?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光储充一体化电站”ID:gh_a9aa886c1241)

峰谷电价表

(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表1:江西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1 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 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 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 分钱,其他用电1.9 分钱。

▲ 表2:江西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 年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06%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7.06%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承担,低于7.06%带来的收益由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50%。

储能相关政策

◆据《江西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江西省重点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等领域,推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提高电网调峰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推进江西省第二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加强“能效电厂”示范推广。加快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2017年10月23日,江西省发改委和江西省能源局发布《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2017-2022年)》。该通知指出,探索构建多种能源优化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逐步形成以电力流为核心的能源管理平台。鼓励在工业、商业园区开展多能互补示范工程,以光伏发电、风电、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为基础,应用储能、热泵等技术,构建多种能源综合利用体系。

◆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出台《江西省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将重点扶持宝江锂业、银锂新能源、南氏锂电、合纵锂业、永兴特钢、旭锂矿业、飞宇新能源、宜春钽铌矿等企业,确保2020年实现碳酸锂产量超12万吨、锂云母精矿产量达到160万吨,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在锂电池关键材料生产领域,将重点扶持升华科技、艾德纳米、江特锂电、江西紫宸、正拓新能源、赣锋锂业、云威新材料、江西通瑞、清陶新能源、江西星分子等企业,确保2020年现有材料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50亿元;在锂电池生产领域,将重点扶持远东福斯特、九鼎动力、赛特新能源等企业,确保2020年动力锂离子电池产量突破12G瓦时,主营业务收入达150亿元;在锂电新能源应用领域,将重点扶持江特电动车、宜春客车厂、科陆电子等企业,确保2020年纯电动SUV产量达10万辆、纯电动客车0.5万辆、储能系统及充电桩5万套,主营业务收入达160亿元。

光伏相关政策

注:以下均整理自2018年出台的政策

◆2018年6月13日,国网赣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发布《关于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18年6月1日(含)后,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无法获得国家级的补贴电价,各县(市、区)供电分公司并网的光伏项目在系统流程“补贴电价”选项中一律选择“0元”(即无国家中央财政的补贴电价)

以下为详细文件:

◇2018年7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于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面、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新政,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可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细则最终明确前,各地、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政策风险,审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开工项目暂不宜开工,已做好前期工作的项目按新政要求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

对于国家新政前已建成或在建的固定建筑及其附属场所分布式发电项目,且项目履行了合法程序备案或审批手续的,请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按现行政策抓紧做好接网服务。

◆2018年10月9日,江西抚州东乡区扶贫移民办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第三批项目资金安排的公示》。该公示现拟对该项目扶贫资金作出第三批安排,共9个项目,均为东乡区光伏农业合作社受损光伏重装项目,扶贫资金共计101.9076万元。

◇2018年10月15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发布《神木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指导办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除运维管理费用外)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帮扶等。因不可抗力和政策等原因,导致运维管理费用增减和收益的变化,报市扶贫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2018年11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光伏扶贫推进情况说明》,从纳入国家补贴政策看,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38784个、装机容量73.175243万千瓦;正在申报纳入国家补助目录项目有10587个、装机容量90.3557911万千瓦。

◇2018年11月21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江西省电力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2020年重点推进新能源、水电、火电、抽水蓄能等电力项目,装机规模共计1440万千瓦。新建光伏发电100万千瓦;风电200万千瓦;三年计划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16万千瓦,占新增电力项目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新能源车/充电桩相关政策

◆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底,江西省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约10万根,满足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补助标准:按照《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一、建设补贴:按照额定输出功率,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二、运营补贴: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专用充电设施0.15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0.25元/千瓦时。

◇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奖励办法分别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三电”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电控、电机)系统生产采购企业制定奖励标准,其中新能源汽车乘用车销售量大于50000量则车企最多可获得奖励3600万元,“三电”销售或采购额超过(含)5亿元,则可最多获奖励500万元。

▲ 表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达标奖励标准

部分项目案例

◆2018年2月2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2018年江西省大中型建设项目》,共投资199296284万元,其中包含65个储能项目,投资金额共814.02亿元,10亿以下(包含10亿)的项目共39个,10亿到20亿之间的项目共18个,20亿到40亿的项目共5个,40亿以上的项目共3个。

具体项目名单如下:

原标题:必读|一文了解江西的“光储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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