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有望全部偿付*ST超日重整仍有“不甘”10月7日晚间,*ST超日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破产重整的公告,根据这些公告,此番*ST超日重整分为债权受偿和资本公积转增两部分,该方案需要得到债权组和出资人组的表决同意方可通过。ST超日----“从目前的方案来看,重整草案还是兼顾到了各方的利益的,首先,在草案通过的前提下,‘11超日债’债权人的本息将得以全部偿付,这是之前这些债权人没有想到的结果,所以在债权人决议环节,可能需要再次谈判的是银行、供应商等债权人的偿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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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日债”有望全部偿付 *ST超日重整仍有“不甘”

2014-10-11 09:43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 王俊仙

“11超日债”有望全部偿付*ST超日重整仍有“不甘”

10月7日晚间,*ST超日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破产重整的公告,根据这些公告,此番*ST超日重整分为债权受偿和资本公积转增两部分,该方案需要得到债权组和出资人组的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ST超日----

“从目前的方案来看,重整草案还是兼顾到了各方的利益的,首先,在草案通过的前提下,‘11超日债’债权人的本息将得以全部偿付,这是之前这些债权人没有想到的结果,所以在债权人决议环节,可能需要再次谈判的是银行、供应商等债权人的偿债比例。”财经评论员宋清辉认为,“在出资人表决环节,大股东倪开禄和其女——二股东倪娜合计持有近五成表决权。因此综合看来,此次方案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而此次的重整方为协鑫集团旗下的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协鑫”)与其他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重整完成后,江苏协鑫将成为*ST超日的控股股东,这或是协鑫集团在光伏全产业链布局上落下的重要一子。

协鑫看中协同效应

在此次重整中,江苏协鑫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将作为*ST超日重整案的投资人,预估支付*ST超日重整费用及偿债等用途的资金共约18亿元。

而在这9家重整方中,江苏协鑫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投资人,也是最大受益者:其将在*ST超日完成重整后成为后者控股股东,并随后拟分步实施资产注入方案,将优质资产注入*ST超日。

资料显示,江苏协鑫成立于2011年10月份,是协鑫集团境内投资平台,协鑫集团成立于1991年,其总部设在中国香港,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专业化能源集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多晶硅制造商。

“*ST超日是A股上市公司,虽然目前协鑫集团旗下有两个上市公司,但都是港股上市公司,而由于国内光伏政策方面国家很支持,国内投资者对这些政策更为了解,所以如果能够在A股有个上市平台,更能吸引投资者的关注。”一位协鑫集团内部人士认为,“此外,*ST超日本身就是光伏企业,具备一些光伏行业的专业人才,以后能够继续发挥作用。而且*ST超日主营的光伏组件和我们集团旗下另两家上市公司的多晶硅和光伏电站项目,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从而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不过他也表示,集团对于*ST超日的定位尚未最终确定,“毕竟*ST超日重整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后续还有很多程序要走。”

记者注意到,10月9日协鑫集团旗下的协鑫新能源公告称,将以先旧后新配售新股,集资最多7.35亿元,拟将用作投资、建设及发展光伏发电站和作一般营运资金之用。

协鑫新能源是否会将此资金以后用于收购*ST超日的电站项目?对此,上述协鑫集团内部人士表示可能性不大,建设新电站需要大量资金,协鑫新能源应该是纯粹去建设新电站的,“对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电站业务,集团到时会统一进行整合。”

公司债持有人盼通过

“我不管超日和谁怎么样,只要超日把我的钱连本带息还给我。”一位11超日债债权人告诉记者,“我打电话给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他们听说我要投赞成票,再三叮嘱我一定要记得按时投票,说如果大家都不投票,方案通不过,我们就得不到全额偿付了。”

11超日债是*ST超日在2012年3月7日发行的公司债,由中信建投承销,本金10亿元,票面利率8.98%,存续期限5年,每年3月7日为年度起息日。而到了2014年3月4日,“11超日债”因无法按期支付利息,而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第一例违约案例。

而此次重整草案给了11超日债“特殊待遇”——两封担保函:长城资管和上海久阳承诺为11超日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分别为不超过7.88亿元和0.92亿元。以此计算,如重整方案通过,11超日债111.64元的本息将全额受偿。

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姜超认为:“11超日债意外获得追加担保,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属于公共债务。跟过去一样,由于担心债务风险扩散和社会稳定,小额公共债务往往获得优待。根据草案披露,其持有人达2114人,首单债券违约对于一家希望通过破产重整改善经营的上市公司来说较难承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久阳作为重整投资人之一,对11超日债进行担保尚可理解,长城资管为何给11超日债偿付做担保呢?对此记者致电*ST超日,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信披由管理人负责,而管理人方面则表示:“有关重整的具体信息公告上都有,其他一些信息我们对外讲是要经法院批准的。”

“长城资管担保超日债支付,超日肯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说这是一个等价交换的市场化行为,我觉得这种债务重整也开拓了我们一个新的思路,但是前提就是不能由政府干预或买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长城资管一方面是大型央企,另一方面也是专门做债务整合、不良资产并购的,“从这方面看的话,我想也算长城资管在业务上的创新。”

“草案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之后,今年年底之前差不多就能收到本息了。不论持有多少债券,只要重整草案顺利通过,都是可以得到全额本息偿还的,所以我们作为受托管理人将投赞成票。”11超日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人士表示,“如果这次草案通不过,可能会有第二次投票,也有可能就直接破产清算了。根据我们这边反映的结果,11超日债债权人普遍比较满意这个方案。”

股民意见不一

而与公司债持有人的意见大致一致相比,*ST超日的小股东们各执己见,他们对重整草案中涉及到出资人的部分存在争议:重整草案中,*ST超日将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该股份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并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江苏协鑫等9位投资人受让上述转增股份支付14.6亿元。以此计算,9位投资人的持股成本仅为0.9元左右。而截至*ST超日股票被暂停上市,其股价为1.91元。

对此,一部分股民表示将坚决否决方案,他们表示“倪氏家族作为*ST超日大股东,对*ST超日当前的结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方案未体现倪氏区别于小股民的付出”,“大股东转增股本偏大,导致总股本大”,“投资人获取股本的价格偏低,不到1元/股,远低于普通股民持股成本”等,有的股民甚至表态“宁可退市到三板也不同意”;而一些支持重整草案的股民则认为“总归比退市好”,他们觉得这已经是目前上市公司所能获得的最好的方案。

“重整草案要审议通过的话,必须所有的表决组都通过,包括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如果股东想要草案不通过再拖到年底,时间上恐怕也来不及了。而如果*ST超日破产的话,那*ST超日股东可能也是损失最惨重的。”一位接近*ST超日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外,由于出资人组中倪开禄和倪娜合计就持有44%左右的超日股份,所以通过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其实不用过于担心。”

对此,董登新认为,债权人、出资人和重整方可以反复地谈判,利益不能得到完全的保障也是正常的,只要对方愿意妥协,如果互不相让谈不拢,那就重整失败面临清算了。

而到底结果如何,最终还得看10月23日下午2:30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的决议结果。

原标题:“11超日债”有望全部偿付 *ST超日重整仍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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